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5-24

    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 

      进一步贯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现将《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是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和地位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各级人社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突出重点、问题导向、科学评价、以用为本的基本原则,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营造支持鼓励人才贯通发展的制度环境,形成推动技术升级、科技创新强大合力,为奋力夺取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新胜利,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福建篇章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推动政策落地落实一要明确评审范围支持鼓励在我省生产一线岗位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有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解决生产难题,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职称,在巩固原有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的基础上,贯通领域增加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支持高技能人才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二要完善评审标准。坚持科学评价,淡化学历要求、强化技能贡献、突出工作业绩,保持两类人才评价标准大体平衡,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均可参加职称评审,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时,要注重评价其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工艺改进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三要畅通评审渠道。对为国家经济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或福建省技能大师等具有绝招、绝技、绝活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可通过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我省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特殊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同时,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提升技术技能综合素质 

      、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级人社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切实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有关政策的宣传,多做解疑释惑、宣传引导工作,采取切实管用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营造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浓厚氛围。各地要及时总结进展情况,政策实施过程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告。 

      本通知未尽事宜,仍按《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2号)执行。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517 

    附件下载:

    文58附件.docx



  •       
  • 招聘热线
    0591-87618873
    客服热线
    0591-96345
  • 关于我们
    市场介绍        业务指南
    客服中心        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7号楼
    邮编:350003
    监督电话:0591-87383007
  • 运营维护:福建海峡人才网络资讯有限公司 网络支持:福州电信IDC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证号:闽ICP备11012343号-1